湖南丰地化工疑遭非法侵占 官员多次逼换法人代表
2019-09-28 23: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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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债权人,自筹资金660万元,以“响应政府号召、挽救丰地化工、维护社会稳定”而重启复产的名义,便将娄底市新化县的一家注册资金为3068万元、总资产约1.9亿元、总负债1.5亿元的个人独资化工企业非法“侵占”,涉嫌违法生产经营的时间长达17个月,所得收益去向不明。

五年前的2011年8月,欧国华承债式受让了湖南省新化县丰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丰地化工”)100%的股权。

从2013年6月5日非正常停产迄今,新化县委、县政府为了帮扶新化丰地化工恢复生产,也为此成立了声势浩大的“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政府工作小组”)。

原本天真的认为“捡了个大便宜”,6名债权人(债权人实为5名,1名为非债权人)便与政府工作小组的个别成员,在债权会议上多次提出重启复产需要更换“新化丰地化工法定代表人”的要求。后来,在2015年4月21日,6名债权人还特意成立了一家“新化县金土地贸易有限公司”。

于是,多方协商不成,突生变故。2016年5月11日,也就是在上述6名债权人投入生产经营的时间已达1年多后,原本相安无事的新化丰地化工法定代表人欧国华,才被新化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将其羁押在新化县看守所。

即此,自诩工作内容是为帮扶欧国华以及新化丰地化工恢复生产而成立的“政府工作小组”,似乎硬生生地将欧国华“帮扶”进了看守所。

不过,这起61名债权人对于欧国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的质疑,随着一名辩护律师廖曜中的介入与举报,一起民营企业的优良资产被债权人“霸占”的真相,或将湖南新化丰地化工有限公司疑遭非正常停产的意图昭然若揭。

看守所:被逼更换法人解除律师

      图为6名债权人成立的新化县金土地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信息

在被关押了126天后,2016年9月14日,今年52岁的欧国华便被取保候审从新化县看守所走出来。

10月8日,欧国华在接受《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微信公众号:zgsbfzzk)记者采访时透露,他在新化县看守所时,原本为政府工作小组成员的曾伟成,以及新化县打非办副主任罗杰雄,曾多次来到看守所向其“逼宫”。“罗杰雄四次进入看守所找我谈话,说我如果答应更换新化丰地化工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让我解除辩护律师廖曜中的委托,就可以马上将我放出去。”

对于上述说法,记者在知情者提供的4份录音证据里得到了证实。不过,记者也为此多次致电曾伟成与罗杰雄采访求证,但两人电话均未接听。在新化县委宣传部的办公室里,工作人员也曾试图帮记者电话联系曾伟成与罗杰雄,但也未能联系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6条规定,一般人员是无权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那么,他们又是如何进入看守所会见欧国华的呢?对此,记者未得到官方的回应。

据记者了解,2013年6月5日,新化丰地化工因欠电费(未到每月结算日)被新化电力局停电而被迫停止生产。6月18日,在得不到问题回复的欧国华,便写信向当时任娄底市市长的易鹏飞同志反映自己的遭遇。

当时,在易鹏飞市长的过问下,同年7月22日,新化县委、县政府才成立了由陈创业、周先成、王少光、曾伟成等近30人的“政府工作小组”,负责新化丰地化工的问题处置。

“不过,政府工作小组的人并未真心帮扶,从2014年9月28日开始,我就不能踏入自己的公司半步。”欧国华告诉记者,蔡青海、李光明、扶豪祥、崔得辉等债权人采用上锁的方式将公司大门关闭,但他多次向政府工作小组提出抗议,均未得到回复。

新化丰地化工的多名员工接受采访时也向记者透露,2015年9月6日与8日,李光明、杨理应、汪光海等6名债权人以公司的名义,发动公司职工、附近的农民在新冷公路堵路,每人每天发放100元“工资”。

“这些人的两天工资都是公司出钱,目的就是想制造社会影响,逼迫欧国华更换法定代表人,无偿交出丰地化工的所有股份和经营权,达到他们全面剥夺欧国华自主经营权的目的。”周勇说。

对于上述说法,10月11日上午,记者当面向新化县桑梓镇负责新化丰地化工“安全维稳”的蔡湘正副镇长(系政府工作小组成员)采访求证,但未得到其正面回应。

办案的民警:县里面决定立案的

在3年的时间里,欧国华似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企业从停产到被人“霸占”、“侵占”,甚至被剥夺了经营管理公司的所有权利。

蹊跷的是,新化丰地化工既然因环保问题与拖欠电费遭停产,却让6名债权人代替欧国华重启生产经营了1年多,难道政府工作小组的人不知道这6名债权人的行为涉嫌违法吗?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何不制止呢?

欧国华百思不得其解:公安机关为什么又不去立案调查6名债权人的违法行为?反而在3年后才对自己立案调查呢?

2016年5月11日,欧国华被新化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传唤,随即将其刑拘。在关押了39天后,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对欧国华作出了批捕决定。

用欧国华的话说,他被“找茬”的原因,就出在这61名特定债权人的692万元借款身上。

对此,10月11日,记者在新化县政府大楼采访政府工作小组的相关人员时,一位王姓办案民警向记者解释:“2014年下半年对此事进行抽查,当时为何没有立案查处,这个问题我也搞不清楚。对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我们新化县的一般作法是,一般都是县政府指导,县里面决定对那个立案,那么我们公安机关才会对那个立案。县政府如果决定对谁不立案,我们公安机关也就不立案,当时县政府对这个案子的建议是......”在采访中,这位王姓警官的话还未说完,便被新化县打非办的一位李姓负责人打断。

据记者了解,为了扩大生产和技改,新化丰地化工财务总监杨理应,便与李红玉一起向61名关系户募集资金692万元(月息都低于2分)。该借资是由杨理应一手操办、具体负责,欧国华仅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

欧国华被刑拘后,61名债权人联名保释,要求将其释放。甚至有数十名债权人曾联名举报政府工作小组的某些成员与个别债权人欲借机“强吞”欧国华的公司。

“我们也都信任欧国华,他一直按时付清我们的利息,都付清到2013年5月份的利息,6月份停产后才没有付利息。”采访中,李红玉、何锡坤、刘助友等多名债权人告诉记者。

欧国华告诉记者,他从2011年8月整体收购新化丰地化工至今,并没有向银行借过一分钱。“财务账目上登记的欠农业发展银行1200万元,也是从刘俊(2004年)手中遗留下来的。”

湖南衡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曜中对此表示,新化丰地化工的民间借资、欠款均系正常债务纠纷,法定代表人欧国华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丰地化工为了扩展规模向特定朋友圈借资用于生产经营和技改,其行为合理合法。”

“欧国华所欠的债务,其中8000多万元均系历史遗留欠款,包括历年来的煤款、供货款、职工工资、电费等。另4850万元新增的煤炭供货款以及亲友借贷款,与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毫无关联。”廖曜中律师说。

从国企改制:四易其主

图为欧国华被逼迫签署的承诺书。欧国华说,难道自己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给政府工作小组缴纳“押金”吗?


新化县是湖南湘中地区的重点产煤区,煤炭资源储量达3亿吨,也是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

新化丰地化工前身为国营新化县氮肥厂,位于新化县桑梓镇沿河村,始建于1969年。2004年由企业改制而成,期间经四次股权转让。产品为农用碳酸氢氨和液氨,产品主要是以煤为原料,其次是电,日消耗原煤300吨。

由于新化县为产煤大县且又符合农业产业政策,因此,新化丰地化工似乎具有得天独厚的生产条件。

“在2012年的时候,每天就能生产600多吨产品。”新化丰地化工的多名在职员工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过硬,产品供不应求。“一吨煤可产2.2吨碳铵(市场销售660元/吨),0.5吨液氨(市场销售2800元/吨)。”

据资料显示:2004年2月9日,新化丰地化工整体资产以835万元作价转让给刘俊;正常生产至2009年底,刘俊作价5200万元转卖给冷水江金福源碱业公司的刘洋;刘洋是外地人,只正常生产了3个月后,便遭到新化县供煤商的“强买强卖”。在2010年8月,刘洋作价5680万元(其中借款4239万元)转让给汪良新、蔡新彪。

不久,当时作为湖南新化紫秾特色农林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紫秾公司”)的股东罗孝友、阳志斌,便与汪良新、蔡新彪两人合作商议,以紫秾公司名义收购新化丰地化工。后来,阳志斌又将开煤矿的杨理应拉来入伙。

2010年10月,罗孝友、杨理应、汪良新等5人向新世纪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欧国华借款400万(月利息4分)用于公司生产检修。还不到一个月,前述5人以新化丰地化工的名义又向欧国华借款1000万元。

欧国华告诉记者,他当时还是新世纪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借出的1400万元,只得了一个月的利息。“他们看见我有资金,便时刻在办公室与我聊天,一直怂恿我入伙。”

经不住劝说,2011年1月1日,欧国华回购了其中股东汪良新的200万元股份,开始参与对新化丰地化工的控股。他个人占51%的股份,杨理应等4人占49%的股份。公司总资产包括紫秾公司与新化丰地化工。

欧国华对其整体收购后,按照新化县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对企业进行了节能、环保等各项技术改造。他不惜多方筹资,先后修建了三废锅炉、硫磺反应釜、集油池等废水循环利用系统。至2013年5月停产之前,新化丰地化工的技改逐步完善。

债权登记表:大部分为遗留债务

2011年8月,新化丰地化工总资产作价8649万元(其中新增借款4160万元),欧国华整体收购了新化丰地化工100%的股份。公司员工有下岗职工368人。同时,他又将原股东杨理应聘为财务总监。

原来,欧国华参与公司控股后发现,五人合股成员除了杨理应投了100多万元外,其余都是“空手套白狼”。同时,五人合股期间,以公司的名义还向外借了几千万元民间借贷,有的月利息高达五六分。

新化丰地化工是娄底市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湖南省质量信得过单位”。然而,民间借贷的巨额利息是越滚越大,公司在银行贷款又少之又少。

当时,欧国华发现自己受让的债务中有好几笔月利息高达五六分的借款,他便用2000多万元的个人资金,将几笔高息借款还清。不过,欧国华也发现,公司遗留下来的债务越滚越大,更像是个“无底洞”。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2013年1月10日,娄底世纪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对新化丰地化工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其评估资产总额为1.83亿元。

据了解,新化丰地化工在停产之前的所有财务账本,目前都在新化县人民法院封存。

2013年10月8日,经新化县财政局、审计局、法院等部门组成的政府工作小组核查组的说明材料显示:从2011年8月至2013年6月5日止,欧国华个人经营的债务累计1.5132亿元(新增借款2228万元),但欧国华共付了借款利息3423万元。其中33名职工集资款为286万元,李红玉经手借款为692.4万元(61人)。

由于新化丰地化工四易其主的原因,公司债务的变化很大。据资料显示,金福源(刘洋)经营期间的债务为5680万元(其中借款4239万元),五人合股经营期间的债务累计高达8649万元(其中新增借款4160万元)。

非正常停产:突遭停电

图为数十名债权人联保书


2013年6月5日下午4点左右,作为娄底市唯一一家氮肥生产和氨储企业的新化丰地化工突遭新化县电力局停止供电。

每月25日是当地电力局电费的结账日。欧国华向《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微信公众号:zgsbfzzk)记者透露,公司正常生产每月需消费270万元左右的电费。他说,当年5月30日的那天已经结清5月份的电费。

那么,距离每月25日电费结账日还有20天,电力局为何突然通知该公司停电呢?至今,欧国华仍不解其中缘由。

“这10天时间好像欠110万元电费,不过还没有到每个月截止的结账时间。我怀疑是电力局的人看到2013年4月11日有人在湖南红网发贴,举报丰地化工厂存在污染的不实消息。因为新化县环保局的人跟帖回复说,‘目前我局正申请向新化县人民政府建议关闭该企业’。”欧国华曾对此怀疑:“也许有人欲借停电来逼迫企业停产。”

10月19日,新化丰地化工原财务总监杨理应在接受采访时回忆称,“停止供电是因为欧国华当时私下与供电方签了一份承诺”。但欧国华对此说法予以否认。

不过,对于当年新化县电力局无故向新化丰地化工停止供电行为的种种质疑,记者未得到官方回应。

“如果不通电冷却降压,存储的液氨就会泄露爆炸,当时我紧急打电话给湖南省安监局危化处范处长反映情况,一直到了晚上11点才给恢复了安保用电。”欧国华回忆,当时在现场开协调会的娄底市安监局总工曾当面批评了新化县电力局、县环保局的人,“这么大的一家化工企业怎能说关就关呢?说停电就停电吗?你们怎么都没有一点常识,如果出了安全事故你们谁来负责?”

一名曾参与现场处置的陈姓员工也告诉记者:“当时,新化电力局的一位副局长在现场表示,因为是看到县环保局跟帖回复说要关闭新化丰地化工,所以就停了电,怕拖欠电费。”

据了解,正是因为当年有人在网上发帖举报,在欧国华陆续投入了近3000万元对企业进行各项技改后,原本是产品供不应求、正常生产经营的新化丰地化工突遭三级环保部门叫停。

涉非法侵占:6名债权人疑烧毁财务账目

“2013年11月,在政府工作小组的授意下,公司组织资金和人员对企业进行环保改造和机械设备技术检修,以其尽快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尽快恢复生产。但王少光(系政府工作小组副组长)赶到检修现场,以公司部分债权人不同意公司恢复生产为由,通知公司停止环保改造和技术检修。”欧国华告诉记者,当时,他确实没有反应过来,“债权人是没有资格阻止我恢复生产的。”

从2015年1月23日强行进入新化丰地化工生产车间检修开始,一直到2016年6月15日,杨理应、李光明、崔得辉、扶豪祥、茹芜(容蓉?)、汪光海等6人大张旗鼓的在新化丰地化工组织生产经营了17个月。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上述6名债权人一共投入了660.5万元,欲借欧国华近2亿元的优良企业资产“借鸡生蛋”。据其6人向新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供资料显示:2015年4月--2016年9月27日总计投入660.5万元,总收入1.1966亿元,支出1.3109亿元,利润亏损1143万元。

但对于上述利润亏损的说法,新化丰地化工法定代表人欧国华进行了严厉驳斥。“他们烧毁了账本,肯定会说是亏损的。我初步估计,他们赚的利润最低有2000万元以上。”欧国华说,他已经就汪光海、李光明等6人涉嫌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的事实向新化县公安局报案,“他们还偷偷卖了我的锅炉等设备。”

据了解,汪光海并不是债权人,只不过是被拉来入伙的一名投资人。李光明是桑梓镇沿河村的村支书。而另一名参与重启生产的债权人杨理应却是新化丰地化工的财务总监,曾经也是欧国华承债式受让债务的前身股东。

“我生产时,沿河村的人举报公司污染环境,作为村支书的李光明等人生产了1年多,难道村民就不怕公司生产污染环境?”对此,欧国华颇为疑惑。

图为6名债权人投资660.5万元“借鸡生蛋”,涉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17个月后,生产所得收入1.1966亿元。欧国华说,他们因被举报后停止生产,便想以此“溜之大吉”。

为何这6名债权人敢“侵占”新化丰地化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呢?多名知情人告诉记者:2015年1月,新化县政府工作小组在没有通知欧国华并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联络了新化县有关职能部门和少数债权人召开会议,确定了有个别债权人组织丰地化工生产经营的方案,剥夺了欧国华的自主经营权。“于是他们撬开了新化丰地化工的大门,迅速开始组织生产了。”

2015年4月21日,6名债权人还为此成立了一家“新化县金土地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分别为杨理应、汪光海、李光明、崔得辉、扶豪祥、容和平。

10月9日,新化丰地化工的多名职工在接受采访时也告诉记者,2016年3月15日下午14:30分左右,债权人茹芜与财务室杨湘分别将销售部、仓库等部门“2014年4月份至2016年2月份”的所有账目账本拿走。当天16:35分,又把所有的账目都堆放到一厕所旁的围墙边,将其点火烧掉。

对于上述说法,记者致电6位债权人采访求证。汪光海在电话里说:他们一共只生产了6个月。

李光明则在电话里称,他作为总经理也不知道账目数字,具体事情由汪光海负责。

另一名债权人崔得辉在电话里却说:他一直没有参与生产,只是吴向阳代替他管理。

扶豪祥则称他们6人在新化丰地化工生产经营的情况还需政府部门认定,“目前还没有商议好”。

杨理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跟王光海与李光明合不来,在公司生产经营时经常吵架,所以一直不清楚具体情况。“账本只有一个总报表我看了下,说亏了1100多万,从2015年4月6日点火生产直到2016年6月15日,除了春节休息了20多天,都一直是正常生产。”

但是,杨理应承认,作为政府工作小组的王少光,去年曾给其借了30万元,用于投资“金鼎足浴城”。

不过,6名债权人都同时声称,他们6人负责重启生产欧国华的独资化工企业,“是新化县政府的人同意决定的”。

但政府工作小组的多名成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是他们债权人自行筹资重启生产的”。

“我自己恢复生产,政府工作小组的王少光等人就要求我缴纳1000万元‘押金’到政府工作组账户上,还需4000万元以上债权质押担保。但是工作组引进的第三方重启生产,则无需提供任何担保,亦不需缴纳押金,还要求我将100%的股权无偿转到第三方名下。”10月19日,欧国华告诉记者,他面对如此不公平的方案,被政府工作小组的人逼迫才签署了一份“承诺放弃在公司的所有股权和债权的承诺书”。

图为新化县政府工作小组指定第三方重启生产则不需质押担保的证明。

欧国华说,“债权人代表会议”的代表并不是债权人选举和授权产生,系由政府工作小组指定,不能代表所有债权人。“政府工作小组充当了部分债权人变相掠夺公司资产的保护伞”。

对此,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连大有认为,新化丰地化工是欧国华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管理所有权都为其所有。而公司的任何员工和债权人都无权决定停止或恢复生产,债权人更没有生产经营的主体资格,政府来做决定更没有法律依据。对企业进行接管和生产经营,《行政法》也并没有对政府可以直接经营企业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所谓债权人的行为已属于非法占有、使用其厂家和设备生产经营。如果政府人员参与则构成共同侵犯和滥用职权。其次还违背了《刑法》的规定,涉嫌非法侵占公私财产罪。”连大有律师表示。

10月11日,对于6名债权人组织生产经营了17个月的财务账目等相关监管的问题,政府工作小组的多名成员在联合接受记者的采访时,并没有就此问题作出正面回应。

10月18日,对于汪光海和李光明、容和平(茹芜)等5名债权人涉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新化丰地化工的事实问题,新化县政府工作小组给本报记者作出了一份“情况说明”。该回复称:由汪光海、李光明、崔得辉、杨理应等人组成的“债转股领导小组”实施重启新化丰地化工生产的原因,是因为欧国华在2014年11月8日签署了一份“如本人不能履行承诺1000万元启动资金、4000万元‘债权质押’启动生产,则自愿放弃公司股权、变更法人代表人”等书面承诺,所以表明上述6人是经欧国华同意才自筹资金恢复生产的。

但欧国华对此说法向记者解释:“汪光海不是债权人,他是我找来出资合作重启生产的,后来也按他们的要求给政府工作小组指定的账户上打了200万元。但杨理应联手李光明、崔得海、扶豪祥等大债权人不让其为我做‘债权质押’,我因此无法履行4000万元质押担保的承诺。其实,李光明、杨理应等5名债权人把汪光海拉拢合伙,这也是他们想借此机会‘非法侵占’我公司的有力证明。”

对于事情的进展,《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将继续予以关注。

文章来源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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