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套路贷团伙头目李彬是如何抢夺胡绪峰40亿城改项目资产而鸠占鹊巢
2020-08-02 0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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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恶人先告状,在“诈骗”团伙保护伞的操纵下,2014年,胡绪峰曾遭到西安警方长达11个月的秘密调查——胡绪峰为此被迫逃亡4年。后尽管因西安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长被查而对其终止调查,但胡绪峰一直不敢回西安老家。直至2018年10月,在经过记者长达5个月的深入调查,中国商报曝光了胡绪峰在2007年开发且价值40亿的穆将王村城改项目“国际幸福城”被套路贷团伙头目李彬等人抢夺的来龙去脉后,引发社会舆论关切。此时,胡绪峰才开始回西安亲自去公安机关报案。不过,迄今为止,对于胡绪峰的控告和举报,虽然胡绪峰被陕西省及西安市的纪委监察委、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小组等部门多次叫去询问调查,该案仍然还未被警方正式立案查处。

这是一封胡绪峰此前写给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信——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是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绪峰,今年40岁。我再一次鼓起勇气给您们写信,控告和举报西安市黑恶势力李彬团伙(李彬系西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甘肃华凯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用1.39亿“借款”抢走我40亿资产(穆将王村国际幸福城)却一直未被立案查处的问题。我极力做到简明扼要,向您们陈述了李彬黑恶势力团伙抢夺我40亿项目资产来龙去脉的49个关键问题,以图廊清事实和真相,但我为每一句话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在写信前,我原本打算放弃希望,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李彬这股黑恶势力团伙以牙还牙。因为“耍流氓”,不是李彬团伙的专利,我同样可以学会。

但我看了几则新闻报道后,让我再次燃起希望,还是放弃了以牙还牙的“想法”——2020年7月28日,全国扫黑办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指出,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以“加强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服务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要让法律成为企业的护身符;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敲诈勒索企业等犯罪行为。

图为受害人胡绪峰。

想一想,我17岁去东莞打工,22岁来西安创业,从事电脑用品批发赚取第一桶金,25岁无意进入房地产行业,但我一直简单生活,正当工作,从不干违法乱纪的事。

然而,正是我在2006年因开发西安市霸桥区穆将王城中村改造项目,在2010年便遭到了以李彬为首的黑恶势力和套路贷团伙的“围猎”:李彬通过熟人来接近我,让我防不胜防,他们用自己擅长的“资本运作”拿手好戏,利用“民间借贷”的幌子,设计“连环套”,不但抢走我价值40亿元的“穆将王”城改项目,李彬还勾结陕西西安市一些公检法的“保护伞”对我进行“绞杀”,采取威胁滋扰、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诬告陷害等方式,甚至严重威胁到我的生命安全,使我不得不在2014年就开始逃亡,这一逃就是整整4年时间。

李彬被人号称“奢华和尚”、“西北地下钱王”,名曰“资本运作”。他这名黑恶势力的头目,从九十年代开始就已经盘踞在西安,从事非法行当和生意。在李彬强大的“保护伞”面前,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哪怕我向法院起诉打官司,哪怕我极力向政府部门投诉举报和控告,寄望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企业的合法权益,但一切仍然是无济于事。

七八年来,我遭受李彬黑恶势力团伙的巧取豪夺,他们对我采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强迫交易、诬告陷害、虚假诉讼等各种违法行为,他们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链完整,但一直未被立案查处,受到了陕西一些官员的保护。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七八年来,李彬一直在西安市散布谣言和编造谎言。李彬对外谎称,“胡绪峰借了他好几亿元无力偿还,开始说只要6000万元就可以建好项目,后面建不好就跑了,公司资不抵债胡绪峰跑路了,他作为债权人不得不站出来收拾穆将王城改国际幸福城这个烂摊子;在他投入大量人力、财力把项目搞得红红火火之时,胡绪峰手术成功没死,眼红了就问他要回项目。”

事实上,这只是李彬、李德安、王坚套路贷团伙的胡说八道罢了。我仅只是被逼在李彬团伙的几名成员手中借了4笔共计1.39亿元借款,就此中了李彬团伙的奸计,让此前已经投入8亿元建设资金的“穆将王城改项目”被李彬团伙硬生生地抢走。李彬这伙人向来喜欢说谎,四处招摇撞骗,披着“和尚”的外衣,干着人面兽心的勾当。

自2014年开始到2020年,我曾37次实名向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中央纪委监察委、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等举报;譬如:给郭声琨书记寄信6次、陈一新主任寄信8次、王洪祥副主任寄信1次、陈国庆副主任寄信5次、赵克志部长寄信6次、王小洪副部长寄信5次、杜航伟副部长寄信6次、林锐副部长寄信7次、张军检察长寄信6次;周强院长寄信6次;杨晓渡主任寄信2次等;向陕西省委、省政府、省政法委、扫黑办、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等实名举报;譬如:给胡和平书记寄信8次、贺荣书记寄信7次、王兴宁主任寄信4次、庄长兴书记寄信6次、黄超主任寄信5次,杨春雷检察长寄信7次、李智院长寄信4次、胡明朗厅长寄信9次、曾岚常务副厅长寄信6次、杜清江副厅长寄信6次、公培明寄信6次、向书茂副厅长寄信6次、杨尚伟副厅长寄信3次、袁忠民寄信6次、李向阳副厅长寄信5次、张新安副厅长寄信5次等;向西安市委、市政府、市扫黑办、市公安局、灞桥区委政府、碑林区委政府等实名举报;譬如:给西安市委原书记王永康寄信3次、王浩书记寄信2次、李明远市长寄信5次、肖西亮局长寄信4次等。

我一共通过邮局EMS邮寄了控告、举报信件712封,但都石沉大海。

虽然 在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下,全国扫黑办、公安部对我的举报控告多次批转,省公安厅多名副厅长批示、厅长胡明朗下达厅长督办令、市公安局肖西亮局长下达局长督办令,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二督导组在陕督导、回头看期间,也亲自过问此案,但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后不久随即又解散,市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询问后又无下文,而成立庞大的核查专班也仅仅是走走过场;

尽管央视曝光、全国多家新闻媒体持续数年跟踪报道、三级公安机关督办,但至今都让案件渺无音讯。这说明李彬黑恶势力团伙的保护伞之大,关系网之深,可见一斑!(以下为第三人称表述)

图为2017年12月央视新闻频道对李彬套路贷团伙抢夺胡绪峰的穆将王城改项目的报道(截图)

【1】2007年3月19日,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润集团公司控股宏润地产公司95%股权)与灞桥区红旗街道办事处穆将王村民委员会签订《穆将王城中村联合开发协议》约定:该村域有785亩可供开发用地,宏润地产公司向穆将王村委会支付2500万元拆迁安置补偿金,再加18万平方米多层安置楼,置换安置意外剩余开发用地;2007年5月12日正式开工建设;

【2】2010年3月26日,因穆将王村委会换届,新上任村委会,新官不理旧账,将原协议推翻重新签订《穆将王城中村联合开发协议补充协议》;约定:该村可供开发用地为420亩(净地),拆迁安置补偿金14000万元,15万平米高层安置(原联合开发模式边开发、边销售、边回迁。补充协议的签订,约定商务条款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宏润地产公司资金缺口)

【3】2010年5月14日,李彬得知此消息后,指使浙江人竺尧江,以其是胡绪峰“师父”的名义主动接近胡绪峰;然后,李彬先用6000万元控股竺尧江的中厦投资公司(陈涛),再利用让竺尧江以中厦公司名义给胡绪峰借款8000万元骗取质押胡绪峰公司18%质押股权;

【4】2011年5月16日,李彬等人先后安排蔡文、王雪峥通过猎头先后入职胡绪峰公司充当卧底内线,她倆分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和机要秘书,为继续实施其他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注:在李彬等人还没有将其抢夺胡绪峰的国际幸福城项目作价3.28亿元非法卖给竺尧江之前,2014年初,李彬就曾安排蔡文负责国际幸福城项目对外寻求合作,此前,蔡文在2012年4月从宏润地产离职后不久,蔡文就在李彬下属的一个财务公司任要职)

【5】2011年7月18日,李彬一边谎称自己给胡绪峰公司可以引进资金4亿元,一边又指使竺尧江、陈涛联手内线蔡文、王雪铮伪造胡绪峰公司的虚假股权变更材料递交工商局,骗取胡绪峰公司质押18%的股权,并将该股权变更至中厦公司名下;

【6】2012年1月11日,王坚给胡绪峰公司的第一笔借款为600万元,以胡绪峰公司75%股权作为还款保障;王坚自己上门主动给胡绪峰借钱,称是由蔡文介绍的,胡绪峰也是第一次见到王坚,此前胡绪峰并不认识王坚,胡绪峰也是第一次见到王坚;但事实在2012年1月10日,王坚却已然恶意串通蔡文、王雪铮伪造股权变更材料,将胡绪峰75%的股权变更至王坚名下;2012年10月8日,王坚以向胡绪峰再融资为由,骗取胡绪峰签署的股东会决议,后来在民事诉讼中,王坚将胡绪峰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作为证据向法庭出示;

【7】2012年7月27日,胡绪峰被查出身患食道癌;2013年7月29日北京301医院手术出院;

【8】2012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1日,由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韩永安等4人担任胡绪峰宏润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韩永安在给胡绪峰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期间,除了李彬套路贷案外,还给胡绪峰公司造成数千万元的损失);

【9】2013年1月24日,经李彬引荐和安排,李德安称其出资1.58亿元受让胡绪峰公司15%股权,其中包括归还胡绪峰公司向王坚的借款(共2200万元),赎回75%的质押股权,但李德安在支付1700万元后却单方撕毁合同;

【10】2013年3月15日,李彬谎称向胡绪峰支付以5.1亿元控股胡绪峰公司51%的股权,称说他同意偿还胡绪峰向王坚、竺尧江、陈涛等人的全部借款(共4笔1.39亿元),愿意帮胡绪峰赎回93%的股权,还说会另外先向给胡绪峰支付5000万元,实际上,这根本就是李彬团伙的谎言和伎俩;在李彬、李德安、竺尧江等人拘禁、谩骂、恐吓、利诱等系列软暴力威胁下,骗取胡绪峰在多份法律文书上签名;在没有履行支付义务的情况下,李彬利用竺尧江、王坚的债权人身份行使股东权利,强制并将法人变更至竺尧江后,就一哄而散,从此李彬就躲着不见,再也没有出现过,李彬的承诺完全都是虚构;

【11】2013年5月15日,李彬安排李德安、王坚、竺尧江、胡庆林与胡绪峰及其2名法律顾问(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召开董事会并签订备忘录,备忘录约定将李彬2013年3月15日承诺先给胡绪峰5000万元变成先给胡绪峰500万元,但时至今日未给分文;然而3月15日之后,李彬承诺5.1亿元控股胡绪峰项目公司51%股权却没有给胡绪峰支付过一分钱的股权转让对价,而且控制了胡绪峰项目公司100%股权,霸占了穆将王城改国际幸福城项目40亿资产(注:2013年3月15日之前,胡绪峰向竺尧江、王坚等人借款均有协议、还款保障质押物)

【12】2013年6月4日,王坚在拿到李彬替胡绪峰偿还的借款本息3000万元后,在2013年6月4日王坚、李俊(西安有名的黑社会老大)带着4个社会混混在胡绪峰公司蹬守7天后,将胡绪峰挟持到南二环皇冠假日酒店与在此等候的多名混混汇合;威逼胡绪峰写下3670万元欠条,其目的就是为了制衡胡绪峰向李德安、李彬讨要备忘录约定的500万元;每当只要胡绪峰问李彬、李德安要钱,就会接到王坚手下的威胁电话,催要所谓的3670万元欠款;

【13】2013年8月5日,胡绪峰公司及国际幸福城项目被李彬欺骗、掠夺霸占之际又后遭延安市公安局民警薛延河诬告陷害;延安市公安局替薛延河讨债,并非法拘禁当时身为人大代表的胡绪峰13天,在胡绪峰被迫支付600万元后,于2013年8月18日被取保候审;2013年12月3日,延安市公安局返还扣押胡绪峰的车辆时,遭到薛延河带领2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在刑警支队大院内公然将发还车辆抢走;12月5日,延安市中院受理薛延河的民事诉讼,并办理了诉前保全查封了薛延河抢劫的涉案车辆和胡绪峰的房屋,延安中院立案庭冯晓斌庭长违法立案、查封替薛延河的抢劫罪背书;2015年12月7日延安市公安局就该案撤销案件;2019年11月,延安市中院违法拍卖了薛延河抢劫的车辆和胡绪峰的房子并已过户至薛延河名下;

【14】2013年9月15日,李彬安排李德安召集竺尧江、王坚、胡绪峰开董事会,议题是:将国际幸福城项目开发主体转移到一个新公司,来完成后续土地的开发(也就是后来的陕西佳馨源实业有限公司),胡绪峰因拒绝签字遭到李德安和李彬的律师胡庆林的殴打;

【15】2014年5月,李彬将骗取胡绪峰的国际幸福城项目资产,非法以3.28亿元卖给竺尧江,卖方为法人是陈涛的陕西恒泰明基商贸有限公司,买方为法人是竺玉芳的陕西越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李彬、恒泰明基公司均无权代替胡绪峰的宏润地产公司处置其项下穆将王城改国际幸福城项目;另外还有一份阴阳合同约定国际幸福城项目未来收益李彬占7成,竺尧江占3成)

【16】2014年5月至11月,竺尧江以国际幸福城项目为幌子,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亿多元,1.8亿元给了李彬;李彬是竺尧江非法集资案的共犯,李彬获取竺尧江支付的1.8亿元赃款未依法追缴,也未依法追究李彬的刑事责任;同时,竺尧江姐姐竺玉芳、女儿竺嘉丽因非法吸存被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抓获,被判刑四年半,现已出狱(注:2017年竺尧江在浙江绍兴被判刑13年,竺尧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西安市公安碑林分局还有案值4亿多元的非法集资漏罪)

【17】2014年6月初,在李彬幕后操纵下,竺尧江诬告陷害胡绪峰,到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假案,该支队对胡绪峰展开11个月侦查,胡绪峰从2014年7月19日开始逃亡;几乎在同一时间,包括陕西省公安厅在内,一共有五地公安机关开始对胡绪峰展开调查;李彬为了把胡绪峰送进监狱,达到完全侵占穆将王城改项目的目的,不惜在西安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巨额行贿,报假案陷害胡绪峰,西安市公安局因为王安群被捕而终,省公安厅是什么原因未对胡绪峰下手,其原因不得而知(注:2017年,李彬在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陷害胡绪峰,因王安群东窗事发,未能得逞,辗转又在省公安厅诬告陷害胡绪峰,在时任省公安厅主管业务副厅长曾某的安排下,省经侦总队、刑侦总队对胡绪峰展开全范围侦查,知情人透露,就侦查收集胡绪峰相关材料就有1米多高一摞)

【18】2014年8月20日,因与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在2014年8月1日到期后被拒绝续签,胡绪峰只好委托别的律师到工商局调档,惊奇发现王坚在2012年1月11日给胡绪峰借钱的前一天(2012年1月10日),就已经伪造全套假材料提供给工商局,将胡绪峰公司75%的股权变更到王坚名下;王坚伪造的变更材料经由西北政法大学司法签订中心鉴定系伪造,随即(2014年8月25日)胡绪峰将王坚造假变更股权的事实诉至西安市中院(注:2015年1月19日开庭,不可思议的是,胡绪峰公司曾经的法律顾问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指派郭强担任王坚的律师,出现在被告席上)

【19】2014年8月25日,宏润集团胡绪峰就王坚造假变更将王坚诉至西安市中院;2015年4月29日,西安市中院一审判胡绪峰胜诉,确认王坚伪造假协议变更胡绪峰公司的股权无效;随后李彬扬言花1个亿也要打赢这场官司,王坚上诉,在陕西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审判长吴强的操纵裁判下,对一审判决认定王坚伪造“假协议”变更“股权效力”的事实不做有效无效的认定,只是在2015年8月25日,二审就直接驳回胡绪峰的全部诉讼请求(注:枉法裁判的吴强于2016年春辞去副庭长职务,胡绪峰不相信这是巧合)

【20】2014年11月27日,李彬收到竺尧江1.8亿元后,再亲手将竺尧江及其姐姐、女儿送进监狱;再次金蝉脱壳,逃避法律责任,非法将胡绪峰公司名下项目价值40亿元的资产通过一纸协议{陕西穆将王商贸有限公司(甲方)、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陕西佳馨源实业有限公司(丙方)、灞桥区城改办和灞桥区红旗街道办为见证方}全部转移到李彬实际控制的佳馨源公司名下,一人独吞(注:穆将王商贸公司无权代替胡绪峰的宏润地产公司处置其项下的穆将王城改国际幸福城项目资产;佳馨源公司也未向穆将王商贸公司及宏润地产公司支付40亿资产对价)

【21】2015年8月10日,宏润集团胡绪峰得知西安市城改办欲变更穆将王城改项目开发主体,胡绪峰在8月3日已经向市城改办主任张刚胜当面释明并递交书面情况反映,告知李彬团伙、佳馨源公司非法侵占了胡绪峰的公司,非法侵占了胡绪峰的项目;然而,市城改办依然任性的批准将穆将王城项目改开发主体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陕西佳馨源实业有限公司;宏润集团向西安市政府、陕西省政府申请复议无果,无奈将市、省两级政府诉至法院,指定渭南中院审理,在两级政府都认为行政变更不需要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判宏润集团败诉,上诉省高院、六巡均已维持;

【22】2015年3月26日,胡绪峰向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李彬团伙诈骗”未被受理;2016年10月20日,补充报案“王坚合同诈骗”;2017年2月24日,碑林公安分局以王坚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注:2015年9月6日,胡绪峰向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报案称“李彬团伙诈骗”,被受理后(有多份笔录),但三年六换办案人员至今未有结论)

【23】2015年5月,李彬拉拢和腐蚀官员,并让施工方停工,煽动村民大规模上访造成停工假象;最终灞桥区政府竟然向诈骗团伙李彬实际控制的佳馨源公司出借1.5亿元建安置楼,还款保障竟然是李彬控制的佳馨源公司给政府开出的一张“空头支票”无实质的质押物;

【24】2015年11月份,李彬将竺尧江家族成员全部送进监狱后,为了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又开始琢磨李德安;期间,李德安实际控制的五家公司在宝鸡岐山县非法吸存7000万社保基金,李德安被抓过,李彬通过疏通关系后将李德安取保候审;同时,中贵公司李德安团伙利用骗取胡绪峰的项目在雁塔区非法集资2.7亿(注:2019年1月,西安市雁塔公安分局电子城派出所对涉案中贵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立案侦查,但至2020年7月并未抓捕犯罪嫌疑人李德安、李彬等人)

【25】2016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再审,12月20日召开听证会;2016年12月28日裁定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再审期间终止原判决执行;2017年7月18日在最高法本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全程直播胡绪峰诉王坚造假变更股权案再审;

【26】2016年7月8日,诉王坚开庭后向西安市工商局反映王坚造假变更,多次交涉无果后,工商局建议胡绪峰走司法程序,胡绪峰无奈将西安市工商局诉至法院,要求查清王坚向工商局提供虚假材料变更股权的事实,并判令变更无效;新城法院于2016年6月25日开庭审理,庭审时院长张孝民担任审判长,工商局长赵长春亲自到庭应诉,法庭已查明王坚在股权变更时提供材料均系伪造;然而张孝民枉法裁判,判令造假行为是“瑕疵”,胡绪峰上诉后,西安市中院二审、陕西省高院再审,均维持新城法院一审(注:张孝民判完瑕疵案,2016年底退休,胡绪峰不相信这是巧合)

【27】2017年12月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以《烂尾楼谜局》45分钟曝光穆将王城中村改造项目因何十年烂尾;

【28】2018年6月31日,在政府全程、深度参入下,穆将王村村民在外过渡7年,终于全部回迁住进新房;

【29】2018年11月,西安市公安局肖西亮局长就该案向碑林公安分局下达局长督办令,查处未果;

【30】2018年12月,佳馨源实业公司企图以骗取获得穆将王项目可开发土地,再次欺骗中国信达联合西安万科、融创集团为其提供资金30.8亿元,企图再一次华丽转身、金蝉脱壳;

【31】2019年1月,李彬操纵以收购的空壳佳馨源公司,把骗来穆将王城改项目装进该公司,再向北京银行陕西分行骗取2亿元贷款,而骗贷资金并没有用于穆将王城改国际幸福城项目(注:2020年7月,李彬团伙以佳馨源公司伙同西部集团邢雅江、陕西长安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小斌、姜世豪、勾结北京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行长刘鹏飞骗取贷款2亿元到期无力归还,狗急跳墙的李彬骗贷团伙肆无忌惮的打起雅居乐地产、融创集团的主意,拉死人为其垫背)

【32】2019年2月25日,陕西省公安厅胡明朗厅长就该案向西安市公安局下达厅长督办令,负责人为该局局长肖西亮,查处未果;

【33】2019年3月,全国扫黑办2019-829号公函批转,未果;

【34】2019年4月8日至6月底,西安市碑林公安分局扫黑办张姓负责人、主办魏姓民警二十余次传唤胡绪峰及公司法务主任蔺文财询问;7月2日碑林公安分局扫黑办魏姓民警向胡绪峰电话通报情况:李彬既不涉黑也不涉恶,问胡绪峰对这次核查结果是否满意?胡绪峰说你们欺上瞒下、虚假汇报、包庇犯罪,对你们的核查非常不满意;碑林公安分局在受理胡绪峰的报案三年六换民警查不清、扫黑办手里拿着全国扫黑办2019-829号公函、厅长督办令、局长督办令核查数月未果(注:后来得知碑林扫黑办向第十二督导组汇报结果是胡绪峰不配合他们的核查)

【35】2019年4月28日,胡绪峰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下达判决,落款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判令王坚与胡绪峰之间股权属借款担保性质,不存在股权买卖,最高法的判决还原事实、真相大白,李彬团伙拒不归还掠夺的公司、也不让出霸占的巨额资产;竺尧江以中厦公司之名给胡绪峰公司借款8000万元质押18%股权,性质也是借款质押股权而非股权买卖;

【36】2019年5月4日,胡绪峰向西安市工商局递交最高法判决,五年间多次与市工商局对簿公堂,市工商局非常清楚王坚向该局提供了伪造胡绪峰公司全套假材料变更了胡绪峰公司75%股权;2019年5月16日西安市场监管局向陕西宏润房地产开有限公司下达《西市监工责改字(2019)7号》通知书,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竺尧江因犯职务侵占罪等根据登记管理规定,竺尧江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6月11日市场监管局收回宏润地产公司营业执照;7月2日在陕西日报公告:陕西宏润房地产开有限公司印章作废,但至2020年7月仍没有纠错恢复;

【37】2019年6月18日,胡绪峰对陕西省、市、区三级法院支持王坚造假变更为瑕疵的枉法裁判不服,向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抗诉,市检察院受理并提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7月18日省检受理,同时胡绪峰就市城改办非法变更穆将王城改项目开发实施主体案,一并向省检提起抗诉;11月25日胡绪峰收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通知书》,载明本院经审查已于2019年11月12日以陕检民(行)监【2019】61000000089号行政抗诉书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注:胡绪峰公司诉西安市工商局是一起典型的民告官案件,值得注意的是陕西三级法院判“民企”败诉,陕西省市两级检察院又支持“民企”抗诉)

【38】2019年7月,李彬得知胡绪峰举报以他为首的涉黑恶套路贷违法犯罪后,立即指使手下到公安、税务等部门报假案;李彬指使佳馨源公司、红旗街道办组织陕西“自媒体”在穆将王居委会及施工方南通建工集团的配合下,召开所谓新闻发布会掩盖其团伙违法犯罪的事实,全方位对胡绪峰实施疯狂打击报复;

【39】2019年8月10日,李彬团伙骗取霸占胡绪峰公司项目40亿资产案,最高法已判令李彬团伙败诉,还原了事实真相。然而,胸有成竹、稳如泰山的李彬突然坐不住了竟恶意,指使手下收买胡绪峰物业公司原总经理王彧涛,出动黑恶势力数十人对胡绪峰管理穆将王城改项目八年的物业公司实施抢夺,强行驱赶胡绪峰公司员工,胡绪峰多次报警出处警后才算保住;

40】2019年11月12日,《中国商报法治周刊》一篇《西安“40亿套路贷”续:公安厅长督办令成一纸空文案件背后疑云重重》的新闻报道,10小时阅读量118万次,引发社会关注;随之,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省扫黑办、西安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纪委、市扫黑办、碑林扫黑办陆续与胡绪峰代理人取得联系;

【41】2019年11月17日,省公安厅刑侦局三处曹姓民警在省公安厅刑侦局三处办公室询问胡绪峰一个半小时后告知专案组解散了(未做笔录);11月25日,省扫黑办通知胡绪峰下午三点到省扫黑办,在省扫黑办会议室,省扫黑办2人,省公安厅3人,主办张姓民警,共5人询问胡绪峰4小时后不了了之(有录像,有笔录,但拒绝胡绪峰签字);

【42】2019年12月2日15时许,李彬恶势力团伙王坚、陈涛拉来砖沙水泥封砌胡绪峰公司大门,员工报警,来了8名警察,王坚、陈涛还以为援军来了更为嚣张,民警要求立即恢复否则抓人。王坚、陈涛见事不妙欲溜之大吉;扫黑除恶督导组前脚还未离开,后脚李彬恶势力顶风作案,李彬黑恶团伙的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行为均涉嫌刑事犯罪,如此猖獗为何不抓?;

【43】2019年12月12日,就该案西安市扫黑办、市公安局王姓民警告知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11人在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15楼会议室询问胡绪峰6小时(有笔录有录像);12月14日,西安市公安局纪委在市公安局附近某酒店询问3小时(有笔录有录像),未果(注:2020年7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纪委再次向胡绪峰核实关于碑林经侦大队大队长倪军的相关事宜)

【44】2019年12月13日,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浩到国际幸福城小区暗访;12月15日,灞桥区委书记到国际幸福城小区现场考察,对国际幸福城项目遭抢夺只字未提,就群众提出的外墙脱落问题至今未得以解决;

【45】2020年3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陕行抗1号行政裁定,指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3月12日省高院以机要方式将案卷转至西安市中院,但时隔3个多月,胡绪峰在省市两级法院查找数月无此案,疑抗诉卷宗丢失;

【46】2020年5月10日,西安市公安局成立第十核查专班,杜姓民警告知胡绪峰就该案现已提级核查,2人在西安市北郊保罗假日酒店询问胡绪峰7小时(有笔录有录像);5月12日,西安市公安局纪委孙姓民警询问胡绪峰3小时(有笔录);6月1日,第十核查专班2人再次在保罗假日酒店询问胡绪峰5小时(有笔录有录像);2020年6月6日,第十核查专班林姓民警电话通报胡绪峰:李彬既不涉黑也不涉恶,还问胡绪峰满不满意?胡绪峰要求知道他的全名、警号,希望他能为他说的话负责人,并要求书面回复时,该民警说要向领导汇报就挂了电话,提级核查未果;

【47】2020年6月,李彬亲自报假案,企图再次对胡绪峰实施打击报复,却得到西安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批示,胡绪峰第一时间向市扫黑办、第十专班民警反映了这一情况。

【48】2020年7月27日收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检民(行)监{2019}61000000115号】通知书(注:2019年7月18日宏润集团向陕西省检申请抗诉,2019年10月16日受理)

【49】2020年7月23日,抗诉卷宗疑丢失123天后,于7月24日西安市中院受理,再审立案;7月30日接到书记员通知近期会安排8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

@除了胡绪峰被害之外,李彬团伙还以同样的手段、方式把西安曲江蒂杰置业公司及资产十几亿被侵吞,老板李小刚现已失踪不知死活;咸阳肖金安被李彬侵占12600多平米商业22年经营权后,被李彬亲手以非法集资、诈骗罪送进监狱;杨凌开发企业老板被李彬逼债走投无路后跳楼自杀,公司资产全部被李彬侵吞等等,李彬团伙把西安很多企业家骗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李彬团伙注册有134家空壳公司互为担保,以五花八门的名义非法集资、骗贷,肆无忌惮进行高利贷盘剥;

@号称西北地下钱王的李彬,2004年李彬将其10万美元通过非法渠道汇入达赖集团账户;

@李彬团伙长期盘踞陕西,专业从事高利(套路)贷、非法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他们网罗了一大帮无业人员,采用威胁恐吓、暴力催收等手段,大发不义之财;

@经初查,李彬黑恶集团涉嫌洗钱、合同诈骗、骗贷、非法交易、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诬告陷害、虚假诉讼、伪证、偷税漏税、伪造销毁会计凭证、行贿……等违法犯罪;

@在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最高人民法院判令结果已经载明,李彬黑恶套路贷团伙给胡绪峰借钱是质押担保性质,没有发生股权转让效力,胡绪峰也没有把公司卖掉的真实意思表示;

@然而,距离最高法下判过去了16个月,李彬黑恶套路贷团伙仍以身试法,王坚既不归还掠夺胡绪峰公司股权,佳馨源公司也不归还其霸占胡绪峰逾40余亿资产,还肆无忌惮、明目张胆、大摇大摆的继续实施系列抢夺黑恶势力犯罪;

@李彬黑恶套路贷团伙在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下,在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批转、省公安厅多名副厅长批示、厅长胡明朗下达厅长督办令、市公安局肖西亮局长下达局长督办令,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二督导组在陕督导、回头看期间亲自过问此案,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随即又解散,市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询问后无下文,成立庞大的核查专班也仅仅是走走过场;

@胡绪峰报李彬团伙诈骗、涉黑涉恶案已有五年,先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不受理,碑林公安分局受理不查;

@再由碑林扫黑办、碑林公安分局、市扫黑办、市公安局、省扫黑办、省公安厅来回打太极,掩盖、包庇、纵容、声称李彬黑恶团伙无犯罪;

@宏润集团胡绪峰遭受李彬黑恶团伙拘禁、诈骗、威胁恐吓、强迫交易、诬告陷害、虚假诉讼、伪证等系列刑事犯罪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链完整;

@李彬黑恶犯罪团伙,巧取豪夺40亿资产(既遂),已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

@究竟是李彬的保护伞过于强大,还是李彬团伙真的没有犯罪?

@综上49个关键问题、事实真相,贯穿“西安黑恶势力李彬团伙套路抢夺胡绪峰40亿资产案”全案,若陕西、西安办案机关认为,李彬黑恶团伙仍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人终有一死,不要逼吾...

@既然正义不会缺席,哪就拭目以待......

呈报人: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绪峰

联系电话:13572899005 18811042709

2020 年 7 月 31 日

图为胡绪峰开发修建的穆将王“国际幸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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